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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本行並未委外辦理房屋及信用貸款之行銷或業務合作,請勿上當受騙!

2009-01-05

親愛的客戶您好:

陽信銀行未與任何代辦業者從事房屋及信用貸款之委託行銷或業務合作,提醒您:請勿受騙。 

近來市面上代辦貸款廣告日益增加,為避免有不法集團或歹徒冒用與本行合作之名義,招攬代辦貸款並藉此詐財,陽信銀行特此敬告所有客戶:本行並未委託代辦房屋及信用貸款業務,若有任何人以「陽信銀行」名義或以與「陽信銀行」有業務合作關係向您招攬本行貸款,請勿上當受騙。 

若有任何疑問或可疑之處,歡迎至本行全省各分行洽詢,或電洽免費客服專線:0809-002-088。

相關代辦業者若冒用本行名義進行行銷,該公司及相關行為人應負其責,相關參考資料附如下:

  1. 民法第十九條:「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2. 民法第一八四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3. 刑法第三三九條第一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4. 商標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明知為他人之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致商品或服務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陽信銀行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