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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分期還款公告

信用卡分期還款公告

「信用卡分期還款方案」公告事項
為減輕信用卡持卡人負擔暨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9日金管銀票字第10300337980號令規定,提供【信用卡分期】及【信用貸款】二種還款方案,供長期使用循環信用且繳款正常之持卡人選擇轉換。相關內容如下
一、轉換機制適用條件:
  1. 持卡人連續使用本行信用卡循環信用達一年以上。
  2. 持卡人最近一年內於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無帳款遲繳或信用不良紀錄。
二、轉換方案內容:
  1. 「信用卡分期方案」: 最近一期帳單循環信用餘額無金額限制,還款期數至少6期,依個人還款能力提供分期期數。
  2. 「信用貸款方案」: 最近一期帳單循環信用餘額達新臺幣10萬元(含)以上。還款期數選擇為6-84期,持卡人可選擇是否終止使用信用卡。
  3. 還款利率: 係依每位持卡人之信用風險狀況評估,請致電本行信用卡客戶服務專線洽詢個人適用之利率,並以本行最終核准之利率為準。
三、申請方式:
請致電本行信用卡客服專線【(02)2822-0122】索取專案申請書,將申請書填寫完整後,以傳真或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向本行提出申請。惟資料備齊後,本行處理作業約需3~4個工作天,建議您提前申辦,以免影響您個人權益。
四、注意事項:
  1. 持卡人須於當期最後繳款日前繳足最低應繳金額始可申辦。
  2. 持卡人信用額度將由原額度扣除分期總額。
  3. 每期應繳之分期金額將全額計入信用卡帳單當期最低應繳金額,致最低應繳金額將可能較設定前為高(原信用卡最低應繳款為上期未繳清金額之2%,加當期新增消費之10%),請持卡人申辦此方案時先審慎評估所能負擔範圍。若未繳足當期最低應繳金額或延遲繳款者,將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計算循環信用利息及違約金,且本行有權將持卡人所有未清償金額視為全部到期並要求一次繳清。
  4. 持卡人按月繳付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下期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清償分期金額。
  5. 申辦本方案不收取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