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友善外來人口環境,內政部修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並於110年1月正式開始換發新式統一證號,本行已配合內政部移民署規劃完成各項業務的系統調整及連線事宜,自110年1月起,除得受理舊式統一證號者(未換發者)外,本行亦得受理外來人口持新式統一證號證件辦理各項業務,不論新舊格式,洽辦本行業務,請持個人原留印鑑及最近一次核發之身分證件 (如:居留證、入口境許可證或統一證號基資表)辦理即可。
內政部製作「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專案之宣導海報及手冊等文宣如下:
一、宣傳海報
二、宣傳手冊(中文)
三、宣傳手冊(英文)
四、宣導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