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綜合平安險
陽信信用卡持卡人使用陽信信用卡支付公共運輸工具票款之全部,或參加旅遊全部費用80%(含)以上,不僅您本人包括您的父母、配偶及您所扶養且未滿25歲之未婚子女(不包含持卡人之祖父母)均可享有各項高額旅遊保障。本服務無須額外支付費用或事先登記。
※所謂「公共運輸工具」指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行駛於固定航、路線之商用客機或水、陸上公共交通工具。
卡別/保險細項 | 旅遊平安險 | ||
曜晶卡/商務御璽卡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保險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傷害醫療費用 | 移靈費用 |
3,000萬元 | 75萬元 | 3萬元 | |
旅遊不便險 | |||
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 | 行李延誤(6-24小時) | 行李遺失(24小時以上) |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
1萬元/2萬元 | 1萬元/2萬元 | 3萬元/6萬元 |
卡別/保險細項 | 旅遊平安險 | ||
鈦金卡/白金卡/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保險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傷害醫療費用 | 移靈費用 |
2,000萬元 | 10萬元 | 3萬元 | |
旅遊不便險 | |||
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 | 行李延誤(6-24小時) | 行李遺失(24小時以上) |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
1萬元/2萬元 | 1萬元/2萬元 | 3萬元/6萬元 |
卡別/保險細項 | 旅遊平安險 | ||
金卡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保險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傷害醫療費用 | 移靈費用 |
1,250萬元 | 10萬元 | 3萬元 | |
旅遊不便險 | |||
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 | 行李延誤(6-24小時) | 行李遺失(24小時以上) |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
7仟元/1萬4仟元 | 1萬元/2萬元 | 2萬元/4萬元 |
卡別/保險細項 | 旅遊平安險 | ||
普卡 (VISA金融卡適用)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旅行平安保險 | 公共運輸工具期間傷害醫療費用 | 移靈費用 |
750萬元 | 10萬元 | 3萬元 | |
旅遊不便險 | |||
班機延誤(4小時以上) | 行李延誤(6-24小時) | 行李遺失(24小時以上) |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每一事故/家屬合計 | |
7仟元/1萬4仟元 | 1萬元/2萬元 | 2萬元/4萬元 |
※※保險期間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由陽信銀行配合保險公司提供服務,陽信銀行保有期滿後變更權益之權利。
※※依據保險法第135條準用第107條之規定,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前死亡者及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均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且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用扣除額之一半。另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時,其失能保險金給付最高以新台幣貳佰萬元為限。
※※保險承保範圍中所謂「公共運輸工具」指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行駛於固定航、路線之商用客機或水、陸上公共交通工具;但具有下列特性者,均非本保險契約所稱之公共運輸工具:( 1 ) 供遊覽之用而非經常性載運旅客之用者:如麗星郵輪、遊覽車、觀光景點專用之交通工具等。( 2 ) 限於特定或可得特定之團體或個人搭乘者:如總統包機、軍機等。( 3 ) 使用信用卡單獨支付費用搭乘之大眾捷運系統、公共汽車 ( 包含市區公車及客運 ) 及纜車。
注意事項: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詳讀保單條款。
如有發生承保事故時,由承保公司依上述保險項目及保單條款所載內容理賠。
公共運輸工具票款必須全額以有效之陽信銀行信用卡支付,方可享有信用卡綜合保險之保障。機票款項不得全部(如哩程兌換、贈送票、免費票)或部份以優待憑證(含哩程兌換、優惠憑證、兌換券、折價券、酬賓券、抵用券、優待券等)抵付票款;或僅支付機場稅或兵險附加費的機票;或任何繳交機會中獎獎金所得稅所獲得的機票均不享有信用卡綜合保險之保障。如有機票或團費刷退情事者,保險公司不負賠償之責,其於事故發生後刷退亦同。
如發生承保事故時,請立即致電承保公司第一產物理賠服務中心,以維護您的權益。
保單條款及理賠申請說明:
◆承辦保險公司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免費申訴電話:0800-288-068
公開資訊查詢網址:www.firstin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