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匯理基金代理境外基金機構提供致股東通知書。
【基金重大訊息公告】
一、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辦理。
二、茲依境外基金管理機構通知,自中華民國(下同)115年7 月1日起,本公司擔任總代理之東方匯理基金新興市場債券(下稱本基金)之投資經理,將由Amundi Hong Kong Limited擔任。原Amundi (UK) Limited 則將被指派為副投資經理。
三、此投資經理之變動不影響本基金之投資目標、政策及策略,流動性和風險特徵也維持不變。此次變更不會導致本 基金投資組合或費用結構的任何變動。
四、本基金為確保資訊傳遞,亦於115年5月5日公告以上訊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
陽信銀行 WELCOME TO SUNNY BAN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