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信託
簡介: | 委託人將有價證券(依證券交易法第六條所訂之有價證券,含上市、上櫃及未上市、上櫃股票)交付信託予受託人(本行信託部),受託人依信託契約所訂之運用管理的方式進行管理,除可代委託人更有效率管理股票外,還可合法享受依稅法規劃的節稅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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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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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作方式: | 請先與本行信託部提出規劃需求(免費為您計算與規劃),在確定架構後進行簽訂信託契約及向委託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於取得完稅證明後,委託人即需移轉有價證券進入本行之信託財產專戶,本行並將按期寄送報表及分配孳息予所指定之受益人 |
辦理流程: |
詳情請洽電話:(02) 66188166 信託部業務行銷科或e-mail至本行信託部電子郵件信箱與我們聯絡